近日,亚运会三金得主王莉实名举报云南松茂训练基地主任范某文索要15万奖金未果,随后遭到报复并被迫提出退役申请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对此事议论纷纷,有声音认为,即使举

近日,亚运会三金得主王莉实名举报云南松茂训练基地主任范某文索要15万奖金未果,随后遭到报复并被迫提出退役申请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对此事议论纷纷,有声音认为,即使举报被彻查属实,范某文也可能不会受到刑事追究。这一观点是否站得住脚?
这种说法的产生,可能源于类似案件引发的讨论。例如,曾有中国马拉松队原主教练王德显被指控侵吞艾冬梅及其队友工资及奖金共计16万余元,并存在殴打队员及迫使服用违禁药物的行为。2007年,经过长时间的调查与和解,艾冬梅等人获得了赔偿款。但值得注意的是,王德显并未因此事触犯刑法,仅被行业内终身禁赛。
因此,有网友认为,类似案件中,由于证据链往往不够清晰,例如运动员奖金分配与教练之间可能的约定尚存争议,或是某些行为如殴打难以取证,加之法律未对一些具体问题设立专门罪名,这或许会导致涉事人员难以受到刑事责任追究。于是有人预测,范某文最终无罪的可能性较大。
然而,这种观点未必属实。和王德显案相比,当前社会背景以及案件性质已有所不同。首先,范某文并非教练,与运动员之间并不存在奖金分配约定不明的问题。其次,王莉的15万元奖金直接进入其个人账户,因此明确归属为其个人财产。范某文索要奖金行为实际触及了法律,若其确实存在威胁或报复行动,则可能涉嫌勒索罪。
根据我国刑法,勒索罪情节严重者,数额巨大可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具体判罚需结合案件过程中证据情况而定,但即便未遂行为,也已经构成犯罪,一旦征集到充足证据,范某文将无法逃脱法律制裁。
此外,不少网友提到“滥用体育管理职权罪”,但法律并无必要为每个行业单开罪名,因为我国刑法中已设有“滥用职权罪”作为涵盖性条款。这一罪名立案的关键在于行为是否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但若范某文仅限于个人勒索范围而未达成损失,恐难以适用于这一罪名。
综上分析,只要控告事实清晰,证据确凿,范某文索要奖金以及打击报复的行为不存在被法外纵容的可能。法律会为王莉提供强有力的保护,其合法权益也应当得到充分保障。




